案由
2010年4月14日晚上來電
詢問目前使用的8GB隨身碟
先前在公司有儲存一些Office檔案
沒有從USB座取出
結過當天公司電力有中斷
這個8GB隨身碟就再也無法使用
詢問是否有機會可以找回裏面的檔案
 
回覆
我回覆我曾經修過類似的紙片隨身碟
有找回很多檔案
建議劉小姐先送過來檢測
當場通電測試才能判定是否能夠救援
 
約定
電話中是約定周六晚上送修
但是當天我沒有等到劉小姐送修
 
來電
2010年4月21日下午再來電
約定當日晚上送修
我回覆時間沒有問題
 
到達
當天晚上新莊張先生離開後沒多久
劉小姐就和朋友到達
劉小姐立即取出隨身碟
是紙片隨身碟沒錯
 
 
 
檢測
我立刻插入USB座
一插上後Windows有反應
右下角立刻出現無法辨識USB裝置的訊息
我進入裝置管理員檢查
果真也沒有卸除式裝置
 
 
 
測試
我再測試另外一部USB 2.0的筆記電腦
以及USB 1.1的筆記電腦
答案都是相同
劉小姐和朋友當場都有看到
 
 
電壓
我再拿出三用電錶
量測紙片隨身碟的電壓
確定有DC 5V進入
但是就是讀不到這個卸除式裝置
推測是當時電力中斷時
讓這個卸除式裝置損壞
 
婉轉
看到劉小姐滿心期待的想找回檔案
我也不忍心宣判無救
以婉轉的方式
說明目前無法救援裏面的檔案
送回創見也是沒有辦法處理
 
硬碟
建議劉小姐回公司委託他人
拆下當時儲存這些檔案的硬碟
可以從硬碟當中找出那些Office檔案
 
心得
我最怕女生在我面前哭
所以我給了劉小姐另一個希望
請劉小姐回家後安心睡覺
等候那顆硬碟到達
我來想辦法找回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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