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2009622日上午
接到板橋宋小姐來電
因為使用某廠牌4GB隨身碟存放很多照片
現在隨身碟插入電腦後
欲將照片移到到硬碟裏面
但是未注意檔案未完全從隨身碟移出
即刪除隨身碟中的照片
 
目前隨身碟可以開啟
但裏面仍有相當多重要的照片
如今全部無法找回
於是委託我設法找回照片
 
送交 
2009年623日下午
宋小姐來電和我約定好時間
當日將隨身碟送到板橋家樂福
交到我手中
 
 
檢測
於是立即帶回做檢測
將4GB隨身碟
插上電腦的USB埠後
在Windows下確實可以抓到
也可以正常存取檔案
 
 
救援
利用救援方式先掃瞄隨身碟
前後不斷的掃瞄6
經過約7小時的掃瞄後
找回的檔案和照片為數不少
都不是宋小姐需要的照片
 
 
失敗
在救援隨身碟期間
宋小姐打了幾通電話關心處理的進度
也在電話中告知宋小姐
再做最後的嘗試
若還找不回需要的照片
就先將4GB隨身碟交還
 
於是再將隨身碟利用幾種救援方式
再掃瞄9次後
找回檔檔案依舊和先前找回的檔案相同
一樣沒有宋小姐急欲找回的照片
 
 
確認
2009年6月26日晚上
和宋小姐確認找不回照片後
約定2008年6月29日交還隨身碟
 
交還
2009年6月29日傍晚
宋小姐至板橋家樂福
取回4GB隨身碟
 
心得 
先前宋小姐電話中有告知
隨身碟存放很多重要的照片
一定要盡全力找回
但是嘗試過多種方式
依然找不回照片
只能向客戶說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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