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更新日期:2011/04/22 02:55 許俊偉/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許俊偉/台北報導】

「小黃」共乘最快六月上路!交通部日昨預告修正相關法規,未來地方政府和計程車隊均可規畫共乘路線,設置固定招呼站攬客,費率也會透明化。交通部說,分攤車資比一人搭車省錢,新型態「小眾」公共運輸可為空車率居高不下的計程車業開創新市場。

交通部上網預告增修《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小黃共乘最快上半年法制化,各地主管機關和計程車隊均可提報申請點對點特定路線、或不固定路線的特定區域內共乘,例如,沒有捷運的天母定點到捷運劍潭站。

交通部路政司機務科長李昭賢說,計程車費率由各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共乘總車資不低於原本跳表車資,才能吸引業者參與,但分攤後乘客還是比一人搭車划算。

例如,台北市試辦中的捷運劍潭站到文化大學,點對點四人共乘每人固定車資才六十元;宜蘭縣政府多年前舉辦童玩節時,也曾推動宜蘭火車站到會場的小黃共乘,每人五十元。

大都會車隊經理吳毓耕看好共乘市場,認為可補大眾運輸不足,像新北市新店安坑和基隆市沒捷運,卻有很多民眾到北市上班,都很適合開發共乘。家住新北市汐止在北市東區上班的賴庭彬說,汐止到捷運南港展覽館站若有共乘路線,他一定每天搭。

但也有民眾說,計程車特性在便利,可以點對點直接抵達目的地,共乘路線的上下車地點若設計不良,或要耗時等其他人上車才上路,機動和方便性恐打折扣。

根據草案,經營者必須公告上下車地點,不同人數、不同下車點的攤費原則也必須講清楚,價目表應放在前座椅背明顯處,攬客後最長候車時間也要公告,車內應提供申訴電話。逢甲大學運輸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建議,為提高民眾放棄開車的誘因,只要選擇小黃共乘再轉乘大眾運具,政府應適當補貼業者,以提供民眾轉乘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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