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6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陳姓市民到中國旅遊,意外被豆漿燙傷腹部和下肢,保險公司質疑為何未波及生殖器,懷疑自行加工傷害而拒絕理賠 ;高雄地院依據目擊證人和醫院鑑定報告,認定生殖器沒被燙到,並非不可能,判決理賠250萬元。

情節合理 非加工詐保

陳男指出,他到中國旅遊前,向台灣人壽投保一千萬元意外險,保險期間自97年5月15日至隔年5月15日止。97年5月22日,他在廣東省汕頭市投宿山頂小木屋,晚上端熱騰騰的豆漿,自屋內步出露天茶几處,因蒸氣導致眼鏡模糊,不慎踩空跌落草皮,腹部和下肢燙傷,面積超過全身20%,依保險合約請求賠償250萬元。

保險公司則質疑燙傷集中腹部和下肢,卻未波及生殖器,並指陳不富有,出發前(即5月14日至16日3天),還主動向5家保險公司投保旅遊平安或意外傷害險,認為不是意外,因此拒絕理賠。

法官表示,陳跌倒之際採取因應措施,豆漿才沒波及生殖器。又查,陳5月5日訂機票,3天後發生四川大地震,因而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符合常情,加上醫院檢驗報告和隨行證人證詞等證據,判決保險公司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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