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2010年1月30日晚上
黃小姐利用即時通傳來訊息
詢問目前使用SONY T700數位相機
但是有一個影片檔案卻無故消失
其他前後拍攝的照片和影片
卻都安然無事
詢問
先前黃小姐有利用Yahoo知識+的寄信功能詢問
當天在即時通說明救援的價格
也給予地址和電話
約定隔日會將數位相機和傳輸線
及兩顆電池和充電器全部帶來
到達
2010年1月31日上午
黃小姐再利用即時通傳來訊息
說明立刻要出門過來
下午兩點左右
黃小姐才到達
後來詢問黃小姐
是從內壢搭乘火車到板橋
再從板橋車站轉搭公車到達
檢測
立即將SONY T700數位相機
連上傳輸線接到USB
Windows立即偵測到數位相機
總共有三個卸除式磁碟機
只有一個是相機內建的4GB記憶體
![](https://pic.pimg.tw/tony1316/1397185821-1795834875.jpg)
救援
於是立即針對內建的4GB記憶體做掃瞄
因為還在摸索救援方式
使用第一種救援方式
找回的照片和影片
都不是黃小姐需要的檔案
![](https://pic.pimg.tw/tony1316/1397185822-3693833655.jpg)
再用第二種救援方式
但掃瞄到四分之三時
相機的電池即宣告沒電
於是插上備用的第二顆電池
繼續完成第二種救援方式
![](https://pic.pimg.tw/tony1316/1397185823-2296588611.jpg)
等待
時間已經過了四個鐘頭
黃小姐在旁邊看電視也看到累
於是就和我商量
將數位相機和所有配件都留下
我再繼續做救援
她要先行返回內壢
![](https://pic.pimg.tw/tony1316/1397185824-2151346834.jpg)
當天使用六種救援方式
都無法找回黃小姐指名的檔案
於是就先行暫停救援處理
已經找回的照片和影片檔案
就先行儲存在我的硬碟裏面
詢問
2010年2月3日
黃小姐再次於即時通當中詢問
目前的救援情況
我告知都沒有辦法找回指名的影片
請黃小姐安排時間來取回
或是我將數位相機和所有配件
利用宅配方式寄還
取回
2010年2月13日下午一點半
黃小姐再利用即時通傳來訊息
要立刻出門到板橋來取回數位相機
下午兩點多
黃小姐到達後
我將SONY T700數位相機
打開數位相機電源做開機
讓黃小姐確認沒有使用上的問題
確認
以及檢查數位相機的外觀及液晶螢幕
是否有刮傷及損傷
兩顆電池和充電器
讓黃小姐確認無誤後
帶回數位相機和所有的配件
也跟黃小姐道聲新年快樂
心得
很遺憾
本次無法找回黃小姐需要的影片檔案
讓黃小姐心中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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