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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關心您的賦稅人權嗎?
經調查「稅務機關權力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
最為台灣人民所垢病,
目前全台有420萬件遭國稅局移送強制執行,
是台灣人愛逃稅?還是稅單錯誤率高(貪圖獎金所致)?
實在值得深思!
觀念:有所得一定要繳稅?錯!錯!錯!
是要依所得性質及所得總額,依法課稅,
就像包紅包給父母、親友(全年220萬以內)是贈與免稅,
而且是課包紅包的贈與人,
目前國稅局卻可以硬將包紅包抝成學費、營業所得,變成要課您父母、親友所得稅、營業稅,
若不繳,再罰3倍(賀一航欠200萬,變成欠800萬就是這麼來的,他們還可抽成當獎金),
再查你5年的稅,把你限制出境、管收,這就是台灣的稅捐機關,嚴重侵犯人權!
不要以為你碰不到,沒賺錢的小學生都遇上了,何況是你我,
據法務部官網所載,北市國小三年級李同學,某日突然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行政執行處通知,
限期應繳納90年度綜合所得稅新臺幣5萬3千2百元,如逾期未繳清,將依法強制執行。
全民話題 - 2009-12-04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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