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小玲的人,都會一眼就喜歡她,因為三、四歲的她,眼睛亮麗,臉蛋好可愛,好想把她抱起來親兩下。由於小玲的爸媽白天都忙著工作,所以把她托給保姆帶。

一天,小玲的媽──吳太太發現,她皮包內的錢少了1000元,百尋不著,就很生氣地質問先生:「是不是你又偷了我的錢,拿去賭博?」

「沒有啊?我沒拿呀?」吳先生說。

「還說沒有?那我的皮包怎麼會少1000元?你一定偷了我的錢,去簽『六合彩』對不對?你以前就曾經偷拿我的錢去賭,我怎麼不知道?」

「我跟你說沒有就是沒有,妳幹嘛誣賴我?」吳先生火氣也冒了起來:「我是妳老公,妳為什麼不相信我?」

「就是因為你是我老公,我才這麼了解你、知道你會偷我的錢啊!看你說話的樣子,白癡才會相信,你沒有偷拿我的錢!」吳太太也氣得大聲說道:「你這個死人,你以前有偷錢、賭博、撒謊的毛病,你不要現在又被我逮到,就死賴著不肯承認!」

夫妻就為了「1000元不見了」而大吵一架,兩人氣得一整個晚上都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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