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4日下午16:49分來電
詢問隨身碟插到電腦不亮燈
有檔案資料要救回
 
當天晚上19:25分蔡先生到達
帶來創見8GB V60隨身碟
 
立即通電測試隨身碟
插上電腦是一點反應都沒有
 
於是徵求蔡先生同意
要破壞隨身碟取出隨身碟電路板
客戶當場同意
因為在乎的是檔案
而不是隨身碟
 
經客戶同意後就不客氣
直接用剪的剪掉塑膠外殼
取出電路板後
以儀器量測隨身碟電路板
 
隨身碟有過電
控制晶片和記憶體顆粒
都有溫度也有電壓
 
要再細查隨身碟的控制晶片
但是必需要留件處理
 
立即向在現場等候的蔡先生做說明
隨身碟經檢測判定後
還要再細查控制晶片
確認是否為晶片問題導致無法讀取
 
但是客戶無法做留件處理
因為隨身碟中的檔案不能外留
 
也回覆客戶能否修復都還不知道
無法修復就什麼都不會有
現在擔心檔案外留似乎太早
以目前這隻隨身碟的損壞狀況
全台灣沒有一家救援公司
能夠現場處理及修復
 
不過
客戶的決定就是一切
我不會過問不能留件的原因
 
也建議客戶若檔案重要到不能外留
那建議隨身碟帶回去後
就立即將記憶體顆粒剪斷或一分為二
才能以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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