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 2012年3月21日 下午1:22

萬一車子違規,被拖吊業者拖進保管場,在台中市可以放寬到「3小時」內取車就不收保管費,但在台北市,卻規定車子進場超過30分鐘,必須多付保管費200元,多數民眾趕不及取車,荷包二度失血,有議員質疑北市府訂定不合理的收費規定,獨厚拖吊業,讓業者1年多賺1600萬。

愛車違規被拖走帶進保管場,罰款加上拖吊費,2張千元鈔飛了,車主荷包大失血,萬一在台北市,沒有趕在30分鐘內取車,必須多付200元保管費,拖吊業者因此1年多賺1600萬,不少車主抱怨緩衝時間太少,不合理。民眾:「(半小時)趕不到,因為你規定半小時(取車太趕),最少要1個小時,因為你中間搭車還要找拖吊場,真的...也不是哪麼簡單。」

民眾:「一般它放得會比較偏僻一點,所以(取車)最少1個鐘頭。」

趕去拖吊保管場找回愛車,「半小時」真的不夠用,台北市停管處統計,有將近7成的台北車主被迫多花200元保管費,比對五都收費標準,新北市最嚴格,一入場就收保管費,台北市只給車主半小時,台中市最好,前3個小時免收保管費,台南規定2個小時內免收費,高雄給車主1小時的緩衝時間。

台北市議員吳思瑤:「我們希望台北市政府能夠放寬保管費的收受時限,我們要求比照台中市(3小時)。」

民間拖吊業者取締違規,去年光在台北市的收入就超過1億元,偏偏台北市的拖吊保管場數量砍半,車主要找回愛車難度大增,不合理的「保管費」規定如果沒改,恐怕有更多車主還會再被多剝一層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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