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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1月21日 上午3:02
明年二代健保上路,每筆房租逾五千元就要扣繳百分之二的補充保險費;部分房東已開始與承租的公司、行號重新簽訂租賃契約,拆月租為周租,降低每筆租金收入。形成繼銀行定存族「拆單潮」之後,另一個規避健保補充保費的「奇招」。
修法後的全民健保法,民眾除了需要繳一般保險費外,凡超額獎金、兼職所得、股利、利息及租金收入,都可能被扣補充保險費。
以租金收入為例,民眾出租房屋、土地供公司、機關、行號使用的每筆租金,超過五千元就得要扣兩趴補充保費,但租給個人就可免繳。
因距新制實施只剩一個多月,最近不少精打細算的包租公和包租婆,紛紛和承租者商討如何避開補充保費的「地雷」。一名牙醫師透露,最近房東找他更改租賃契約,原本店面一個月租金兩萬元,改為每周租金四千九百九十九元,這樣房東一個月可省下四百元補充保費的支出。
台北市一名張姓房仲業務員則說,若為規避補充保費,由月租改周租,以每月租金低於兩萬元以下才比較划算,如果租金高於兩萬,即使拆成四筆,也都會扣到補充保費;或乾脆像旅館改收日租,就不超過五千元了。
地段好的房東,就要求承租者調漲兩趴的租金,作為彌補扣繳補充保費的「損失」。
健保局承保組副組長清榮表示,租賃雙方若有心要規避補充保費的支出,把月租改周租,或把兩趴的補充保費轉嫁給承租者,該局最近的確有所耳聞,但這是租賃雙方的契約行為,健保局也管不了。
不過,由於租金的補充保費是採就源扣繳方式繳交,也就是公民營機關及公司行號支付房東租金時,就要直接扣兩趴的補充保費,再交給健保局,洪清榮表示,願意配合房東修改租賃契約的承租者,可能不會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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