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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5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劉榮/台北報導〕身分證字號有條件開放民眾變更,衍生出許多問題,北市一名男子去年變更身分證字號,但他用新的身分證字號向稅捐機關查詢後,才發現名下財產「被清空」。
民政局坦承,現民眾申請身分證字號變更,地籍資料及稅籍資料變更,雖然戶役政資料都有連線,但戶政機關並不會主動告知其他單位,民眾手持的紙本資料,仍需主動告知其他單位進行變更。
必須用舊身分證字號才查得到資料
北市于姓男子去年以身分證字號末碼是「四」為由,向區公所申請變更身分證字號獲准,但他向稅捐機關查詢名下房產時,以新的身分證字號查詢,卻查不到任何財產,必須用舊的字號查詢,才會查到資料,于先生向北市議員陳玉梅陳情指出,包括駕照、健保卡及護照都變更後,但地籍資料及稅籍資料,竟然都未更新。
民政局:地、稅籍資料須自行變更
民政局主秘江慶輝表示,雖然戶役政資料連線,但依照目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相關單位無法替變更身分證字號的民眾,主動提供其他紙類文書的資料變更,除了駕照、健保卡,包括稅籍資料及地籍資料,還是必須由當事人自行變更。
北市民政局統計,過去三年共有一千一百七十人申請身分證字號變更,平均一年近四百人,根據姓名條例規定,其中除了因為戶政機關疏失,造成與他人重複使用同一字號外,身分證字號末碼為四或超過三個以上的四,也可以申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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