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 – 2013年5月2日 上午11:32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真巧;烏日警分局五光派出所陳姓員警受理民眾拾獲相機案件,清查數百張照片,竟發現一張有自己姓名處理的車禍現場圖照片,才想起是保險業者前來索取資料作理賠依據,1日通知遺失相機民眾前來領取。

警方說,當日陳姓員警受理拾獲相機時,拾獲民眾除拿來相機一台外並無相機主人身分證明文件或其它線索資料可供查詢,僅能先就拾獲地點附近詢問住家有無掉落相機一事並向鄰近警察單位詢問有無民眾報案;期間亦無民眾來電洽詢相機遺失,尋找失主工作一度陷入膠著。

後來員警靈光一閃想起,日前新聞報導美國女子多年前於夏威夷潛水時相機遺失,竟事隔多年後飄洋過海由一名航空公司人員拾獲後解讀了記憶卡內容透過臉書找尋到失主,遂而比附援引查看記憶卡照片內有無蛛絲馬跡可提供失主相關資料。

記憶卡內有多張車輛維修照片,研判相機主人應是從事車禍保險業務員,於檢閱過程陳姓員警赫然發現自己姓名出現在一張照片所拍攝的現場圖,想起了之前所承辦的一件車禍案件,透過車禍當事人的居間聯繫取得相機失主聯絡電話後,隨即通知失主,原本遺失相機民眾已對尋獲相機不報任何希望,對於警方能如此用心重視,感到相當窩心並再三感謝員警不辭辛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o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